关于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的相关政策

医保政策 2023-01-06

1. 2023年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政策有何调整?

答:自2023年1月1日起,不再设置职工医保门诊最高支付限额,2万元以下报销比例不变;2万元以上在职职工报销60%,退休人员报销80%(含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疗保险),上不封顶。特别说明:2024年1月1日起,居民医保门诊最高支付限额调整为5000元。

2. 什么是个人账户资金定向使用?之前的钱还能取吗

答:按照国家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的规定,个人账户资金应专款专用,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。2022年9月1日前已分配的个人账户资金仍可自由支取。自2022年9月1日起,个人账户资金实行记账管理,不可自由支取。

3. 使用个人账户支付时,是否需要输入密码

答:参保人员持医保电子凭证就医时,已通过手机绑定、人脸识别等环节进行实人认证,使用个人账户支付时无需输入密码。为防止社保卡丢失后个人账户被盗用,参保人员如持社保卡就医使用个人账户支付时,需要输入密码。为方便参保人员就医结算,在门急诊挂号时无需输入个人账户支付密码。

4. 个人账户初始支付密码是什么?密码可以修改吗?支付密码被锁定怎么办

答:北京银行会通过手机短信形式告知参保人员初始密码,初始密码无需激活即可使用。后期可以通过医保公服平台、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各区经办机构窗口进行密码修改,还可设置限额免密支付。当日密码累计输入错误达到5次,账户支付功能将被锁定24小时,但参保人员可通过医保公服平台、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各区经办机构窗口重置密码,解除锁定。

5. 家庭成员共济使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,何时实行

答:2022年12月1日起,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资金可由家庭成员共济使用。

6. 可使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的家庭成员应具备哪些条件

答:可使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的家庭成员,是指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规定的参保人员的配偶、父母、子女。家庭成员使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时,应具备两个条件:一是为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;二是须进行备案。在定点医药机构使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时,应先使用完本人个人账户资金,再按备案顺序使用他人个人账户资金。

7. 参保人员在哪些途径可以办理共济备案?如何修改多个共济账户使用顺序

答:2022年10月15日起,可以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(以下简称“医保公服平台”)、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各区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及修改账户顺序,备案成功后,自2022年12月1日起,可共济使用个人账户资金。

8. 使用共济账户结算医药费输入密码时,应输入谁的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密码

答:应输入本人的个人账户支付密码。

9. 医保实时结算票据上“个人账户支付”项,显示的是本人个人账户支付金额,还是共济账户支付金额

答:个人账户定向使用后,医保实时结算票据上“个人账户支付”项,显示的是本次结算所使用的个人账户支付总额,即本人个人账户与共济账户支付的金额之和。

10. 使用个人账户(含共济账户)结算医药费后,发生退费时,个人账户资金如何退还

答:参保人员使用个人账户(含共济账户)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、购药后发生退费时,医药费用按原渠道退还。

11 参保人员如何查询个人账户资金情况

答:2022年9月1日后参保人员可在医保公服平台“我要查”菜单、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各区经办机构窗口查询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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